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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与帐号名称相符。
开户银行(盖章):
年 月 日 |
以上资料已核实。
发展人:
日期: 年 月 日 |
同意受理。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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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 威 商 务 宽 频 业 务 服 务 协 议(后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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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威商务宽频业务服务协议 |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天威商务宽频业务客户(以下简称乙方)就天威商务宽频服务和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特别提醒使用互联网的客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如国家安全法、互联网法、保密法、新闻出版法、广告法等,保障国家利益,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 乙方保证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可联系,如果经核查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现象,甲方将有权单方面终止(或暂停)其天威商务宽频服务。
2. 乙方申请后,甲方将直接进行银行扣款,连续三次扣款不成功后,如果10天内乙方仍未缴费,视作乙方主动放弃申请而取消该业务。乙方缴费后如因乙方原因30天内无法完成安装的,视作乙方放弃申请而取消该业务。
3. 甲方根据乙方填写的业务登记表的要求进行了工程施工,乙方因自身原因而要求撤单的,视为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安装调试费或预付的月使用费,甲方不予退回。
4. 由于线路原因导致天威商务宽频无法正常使用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取消商务宽频业务或撤销申请,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乙方任何损失的责任。
5. 乙方在业务安装确认单上签名后,即视为线路开通,甲方开始收费。乙方有责任妥善保管有关业务密码,并承担因使用不当或被他人盗用所导致的损失。
6. 乙方不得以经营性手段让第三方共享此宽带接入服务,不得利用该服务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停止服务,并追究乙方责任。
7. 天威商务宽频业务的用户端设备电缆调制解调器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如乙方在开通业务后取消服务,必须到甲方营业厅办理取消;在办理取消业务时须交回电缆调制解调器,如乙方不按规定归还电缆调制解调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380元的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银行帐号直接扣款。
8.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商务宽频终端设备的安装,并负责保全该设备不受到人为或恶意破坏。非人为或恶意破坏的原因,商务宽频终端设备自装通之日起,甲方将负责免费保修。
9. 甲方负责对乙方线路、商务宽频终端设备提供免费维护和安装服务。乙方的自购设备(电脑、自建局域网及其相关设备)不属于甲方的维护职责范围。
10. 乙方应确保其付款银行帐户上有足够的款项。如因帐户冻结或余额不足等等原因未能划款成功,甲方有权暂停服务,并从下月1日起每天按应收费用总额的3‰计收滞纳金。甲方有权通过法律等手段向乙方追缴其所欠的费用及滞纳金。
11. 乙方不足一个月的网络使用费按照实际使用天数计收,每天按相应的月网络使用费的1/30计收。
12. 安装成功后,除非乙方按甲方要求办理停机或退网手续,否则视为正常使用,连续计费。停机、退网仍收取当月费用。
13. 预交使用费视为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约定,若乙方取消该约定,甲方不予退还预交款。
14. 如甲方为改善网络质量而对设备采取扩容、调整、升级等措施,由此引起乙方的服务中断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甲方保留变更固定IP接入方式乙方的IP地址的权力。
15. 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法规变动等)导致乙方的服务中断而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6. 乙方如进行网站服务(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必须具备政府的相关完备手续,否则引起的相关问题由乙方负责。
17. 乙方连续暂停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3个月后甲方有权按乙方暂停前的原资费套餐进行默认开通。
18. 客户申请改资费,对申请无需缴纳一次性费用的后付费产品,当月申请完工次月生效。对申请需缴纳一次性费用的后付费产品,资费在一次性费用缴费完工的次月生效。
19. 甲方因国家政策变更、资费调整等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本协议条款时,甲方将通过甲方网站、营业场所通告等方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对新协议有异议,须在通告发出后一个月内与甲方协商,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已得知并同意新协议,不再与乙方改签协议,并按新条款执行。
20. 在本协议签订后,因故变更服务项目时,甲方与乙方不再另签协议,所填写的相关文件均视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1. 乙方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凡涉及到甲方网络使用的协议,对甲方概不发生效力。
22. 若乙方办理退网手续,本协议终止。若乙方与第三方办理过户手续,本协议规定的乙方的权利义务由第三方承接。若乙方办理停机手续或被欠费停机,本协议继续有效,但网络使用费暂停计费。
23. 本协议书解释权归甲方,如广告宣传与本协议有出入,以本协议为主为准。
互联网信息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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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 联 网 信 息 安 全 承 诺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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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单位)因为使用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资源郑重承诺遵守本承诺书的有关条款,如有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的行为,由本人(单位)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
一、承诺不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承诺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三、若违反本承诺书有关条款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本人(单位)直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的,本人(单位)将在国家有关机关确认的责任范围内直接赔偿。
四、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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